坚持每天晨练是体育专业员工的基本要求,是同学们保持身体健康、完成学习任务的需要,体育专业的员工应养成晨练的良好习惯,为了加强我系员工晨练管理,全面提高体育系员工晨练的效果,经体育系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现作以下管理规定:
一、基本要求
1、员工晨读晨练活动从每学期第二周开始,至第18周(学校宣布开始停课复习考试)结束。(其中不包括节假日)。
2、每天的活动时间从早上6:30开始,至7:10结束。每次晨读或晨练不少于40分钟(一节课)。
3、本系每周一至周五一、二年级员工,除雨雪天气外,必须进行晨练,不得懒睡。
4、晨练以班级为单位进行,每天在开始时,各班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整队、并协助学院检查人员清点人数,晨练结束后将出勤情况及时上报员工工作办公室。
二、考勤(分二级考勤)
1、系级考勤
由系员工会负责考勤管理,选派责任心强的专门人员进行考勤工作,负责当日考勤情况并复核到场人数,当场记载有关信息,员工会每周通过宣传栏通报晨练情况。系领导和辅导员不定期抽查晨练情况。
2、班级考勤
由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负责本班晨练考勤管理,并做好考勤记载,即时向班主任通报,晨练情况进入每位同学的综合考评测评。员工干部、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等应带头做好晨练,员工党支部、系员工会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员工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员工干部的晨练情况进行抽查。
三、奖惩规定
1、按《郧阳师专体育系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的相关规定:若认真参加晨练,具体分值按一学期应参加晨练的总数进行量化评分;若参加晨练活动较少,未达到应参加晨练次数的50%,综合考评中晨练分评为0分。
2、每月评选晨练优秀班级和先进个人,每月出勤率达到95%以上者,出勤考核结果为优秀;每月出勤率达到80%以上者,出勤考核结果为良好;出勤率达到60%以上者,出勤考核结果为及格;出勤率达到60%以下者,出勤考核结果为不及格。年出勤考核为不及格者,取消其评优和评定奖学金的资格;凡经学校批准的走读生和有病住院或伤残员工应提出申请,经系批准后,可以不参加晨读晨练活动,其成绩按合格计算;因公(员工会等)值班的员工,按出操处理。
3、无故缺席,每次在学期、学年思想品德行为考核成绩中扣2分,并扣减综合测评体育分2分,;缺席晨练三次视作旷课一节进行处理。迟到、早退每次扣体育分0.5分,私假每次扣0.1分(直系亲属去世请假除外)。
4、员工干部、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,一学期无故缺席5次以上,取消其本学期综合考评干部加分资格,并视其情况取消其员工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资格。
5、 班级晨练出勤率低于80%的,取消评各种先进集体的资格。各班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执行细则。
四、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执行,由系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体 育 系
二○一一年五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