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十堰东车站派出所拟招聘10名站区巡防力量到派出所,协助民警开展工作。
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(一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品行端正;
(二)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;
(三)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(身体健康、体形端正,面部无明显特征、缺陷,无残疾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觉异常、无纹身、无重度平跖足,心理健康,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巡防人员工作的疾病;矫正视力5.0以上,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,女性身高1.60米以上)和工作能力;
(四)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。在同等条件下,高等院校毕业生、退伍军人和持有摩托车、汽车驾驶证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人员优先。
二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录
(一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二)曾因违法行为,被给予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;
(三)性格偏执、行为怪异的;
(四)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(五)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,被解聘的;
(六)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;
(七)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辅助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确定招聘方案。根据用工计划和岗位要求,确定招聘方案。
(二)公开招聘。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用人单位配合完成招聘工作。
(三)聘用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,由湖北省劳务派遣公司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并根据管理使用的具体情况,决定续签、终止、解除劳动合同。
四、招聘时间
1、招聘时间自5月1日至5月20日。
2、报名方式:请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向应聘者到十堰东车站派出所提交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等证明。
五、待遇
1、工资:2400元/月;2、社保交五险(单位承担800余元);
3、配发四季制服; 4、单位有食堂,免费提供住宿。
详情咨询:姜警官13397288775李警官18314798889